2016年12月3日,加拿大卫生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提案,提议拓宽对铅含量进行限制的消费产品范围。提案将加拿大消费品铅风险减控战略(LRRS)中定义的第二类产品纳入铅含量法规的管控范围内,扩大了产品的适用范围,拓宽的产品范围详情如下:
1. 供3-14岁的儿童学习或者玩耍的的产品。
2. 儿童服装和装饰品。3. 用于供4岁以下儿童促进放松、睡眠、保健或者辅助交通的产品。
旧的法规相比,修正内容如下:
1. 新的法规对铅含量的规定变为小于等于90 ppm,与CPSIA中规定的铅含量(小于等于100 ppm)少了10 ppm,要求更加严格;
2. 规定“使用产品的儿童年龄”由13岁以下调整为14岁以下;
3. 新法规拓宽了规范的产品范围,新增加了辅助儿童交通产品。若提案通过,则对以下产品的可接触部件的铅含量将不能超过90 ppm。
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接触到用户的嘴部的产品;
1. 供14岁以下儿童穿着的服装及服装配饰;
2. 供14岁以下儿童学习或玩耍的产品;
3. 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书或者类似印刷品,除了纸板印刷品和用传统方式印刷装订的书籍;
4. 用于供4岁以下儿童促进放松、睡眠、保健或者步行的产品。
以上产品的可接触部件若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豁免:
1. 产品的核心部件的生产需要使用到铅;
2. 没有含铅量更少的材料可以替代;
3. 在良好环境的实验室测试中,产品的部件释放的铅含量不超过9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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