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正式的名字—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就是我们常说的 “垃圾”。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
整个地球就像一个巨型垃圾工厂,每时每刻源源不断地制造垃圾。固体废弃物,近些年由于国家对“洋垃圾”的多次大动作,逐渐开始在民众心中有了概念。就在最近,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就查获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特大案件,现场查获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硫酸渣”49.8万吨。这已经不是禁“洋垃圾”后的第一起了。固体废弃物凭借其不断上升杀伤力,终于在全社会引起了关注。
当“我”被处理时
会产生很多污染
可能会导致水、空气、土壤污染
固体废弃物的危害众多,对水、空气、土壤等的危害极大。固体废弃物在堆置过程中,由于松散度较大,使得堆积物的渗透性变强,在降雨、降雪和自身所载水分的作用下,污染物被淋溶出来,随之穿过堆置层进入土壤和地表层,最后进入地下水体中。
首先,占据大量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固体废弃物的堆量不断增加,这对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少的现状来说,将产生不利影响。
污染空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可通过气象作用产生的飞尘,微生物作用产生的恶臭,以及化学作用产生的有毒气体等污染大气,
污染土壤。土壤是很多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的聚集场所,这些微生物与周围的环境形成一个生态系统,负责碳循环和氮循环的部分重要工作,但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的有害成分渗入土壤后,会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解能力,导致土壤污染。
污染水体。工业固体废弃物随着降水和地表径流进入湖泊、河流,污染地表水,或者随着渗漏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而直接排入湖泊、海洋,可能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造成更大的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那些从工厂出来的朋友
在被处理时
还可能会导致重金属污染
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如Hg、Cd、Pb、Cr等,因而重金属污染是现代工业绕不开的一项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重金属主要是指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和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如锌、铜、钴、镍、锡等。由于生活水平及生活习惯的差异, 城市生活垃圾中常携带有不同种类、不同含量的各类重金属污染物。重金属释放所引发的污染问题,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我们中有些“危险分子”
被称为危险废弃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那么,这些危险特性具体有何特别之处?
危险废弃物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的性质。应当具有以下特性之一:
1、按照《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15555.12- 1995)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pH≤2.0。
2、在55℃条件下,《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中规定的20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
危险废弃物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危险废弃物反应性是指易于发生爆炸或剧烈反应,或反应时会挥发有毒气体或烟雾的性质。
危险废弃物感染性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能够侵入人体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
危险废弃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24h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
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漫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初筛》(GB5085.3-2007)的规定,按照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共包括四大类:无机元素及化合物、有机农药类、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共50种。
无机元素及化合物:砷、汞、烷基汞、氟化物、铅、总铬、六价铬、镉、铜、氰化物、锌、铍、镍钡、硒;
有机农药类:滴滴涕、六六六、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氯丹、六氯苯、毒杀芬、灭蚁灵;
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硝基苯、二硝基苯、苯酚、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五氯酚(钠)、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苯并(α)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禽苯二甲酸二辛酯、多氯联苯胺;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丙烯腈、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危险废弃物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危害是具有巨大破坏性的。污染水土以及大气环境的同时,还对人类生存存在巨大挑战。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以及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都让危险废弃物成为工业建设监管的重中之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将深刻践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将对“洋垃圾”举止拒之国门也能反映社会对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决心。
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废处理是技术含量、门槛较高的一个行业,有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运输、处置、贮存、再处理、检测等环节。如今,我国正在加快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危险废弃物的全过程监管。因而污染重点企业应合理利用为非处理产业链,加强对自身的监管,确保工业生产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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