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第三方机构检测范围广泛,其中纺织品检测业务已开展多年,全国近千家合作实验室,资质齐全,可根据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安排寄样检测服务。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部分相关内容如下。
HJ 1239.3—2021.
1适用范围
HJ 1239.3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的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
HJ 1239.3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的传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239.3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030
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SAEJ 1979DA
主作诊断测试模式的数字附件o
3术语和定义
GB 1769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上行方向upstream direotion
从数据发送端到数据接收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2
下行方向downstream direction
从数据接收端到数据发送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3
车辆登入vehicle login
3.4
车辆登出vehicle logout
年教终瑞向数据接收端确认车辆数据正常停止传输并登出。广后
3.5
企业平台登入platform login
5.3.2 当企业平台向数据接收端传输数据时,数据接收端应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校验。当校验正确时,数据接收端做正确应答:当校验错误时,数据接收端做错误应答。
5.3.3企业平台向数据接收端传输数据时,应按5.6数据格式要求对车载终端的原始数据包进行打包传输。
5.4连接断开
5.4.1数据接收端应根据以下情况断开与企业平台的会话连接:TCP连接中断。
5.4.2企业平台应根据以下情况断开与数据接收端的会话连接:
(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如果您的产品需要根据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进行检测,请联系百检网,我们会安排工程师与您对接,在确认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内的检测项目后为您报价,接着安排寄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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