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 测量原则
本文件所规定的软体家具暴露面积为样品与环境空气接触部分的总表面积。金属和塑料部分不计。可采用直接测量、覆膜测量或激光扫描方式测量,结果*到0.01m2。
D.2 测量方式
D.2.1 直接测量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卷尺直接测量暴露部分尺寸,运用数学公式或绘图软件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
D.2.2 覆膜测量
将塑料薄膜贴附在样品表面,用记号笔描绘暴露部位轮廓。将塑料膜展平,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量尺寸,运用数学公式或绘图软件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
D.2.3 三维激光扫描测量
用三维激光扫描仪采集样品所有部位的点云数据,在样品四周和顶部进行扫描,后期点云配准拼接,剔除掉多余的非目标点云,通过扫描仪软件计算软体家具暴露面积。
D.3 测量方法
沙发类暴露面主要为座面、靠背、围边、底面、扶手等,测量时可将各区域分割成便于计算的形状,分别测量计算。
产品底部若与地面紧密接触,不计入暴露面积。若产品底部不接触地面,底部面积计入暴露面积。底面无论是否密封,均按底部边缘范围内的平面面积计。
靠垫等活动部件作为整件沙发的一部分,正反面均计入暴露面积。
产品靠背部分的正面和背面均计入暴露面积,可拆卸靠背以安装完整状态测试,一体化靠背的正面、背面与围边没有明显分隔,可一起测量计算。
腿、脚等支撑部件与地面接触面不计。以粘接或其他方式安装固定的部件,与产品粘合部分不计入暴露面积,包边、接缝部分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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